​文书里的祁门往事
省图珍藏祁门善和程氏文书,不仅生动再现程氏的家庭变迁,更是在诉说徽州人的智慧与生活
来源:安徽日报 2025-10-22 11:19:08 责编:孙书文


徽州文书,被誉为继“殷墟甲骨、秦汉简牍、敦煌遗书、明清档册”之后“中国历史文化第五大发现”。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散落在民间的徽州文书经历了一个“再发现”的过程。此一发现,不仅开拓了明清时代地方史与社会史研究的新领域,也从侧面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丰富内涵。

以“纸落云烟 书见江淮——安徽省图书馆2025年传统晒书活动”为契机,安徽省图书馆特推出此次专题。

程氏是徽州的名门望族之一,在徽州素来有“一程二汪”之说。

祁门善和程氏是徽州程氏宗族的重要支派,其地位尊崇,“进士登科之录四次书名,状元及第之基万年享祀”,在徽学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

安徽省图书馆收藏的明代善和程氏家族文献,从土地买卖到赋税徭役,从丧葬习俗到民间纠纷,这些泛黄的契约不仅是经济活动的见证,更是明代基层社会运行与民间秩序实态的鲜活记录。

一叶文书就是一段悠悠往事,不仅记录了明清时期祁门善和程氏的家族变迁,更是在诉说徽州人的智慧与生活。

本文通过这些珍贵的徽州文书,生动还原当年徽州百姓的生活百态与社会规则,揭示契约精神如何维系乡土社会的运转。

一封明成化年间的遗嘱

在安徽省图书馆馆藏的徽州文书中,有一封明成化年间的遗嘱,遗嘱的第一句是“述平生及后事嘱付泰房”,这是程显写给其子程泰的。

程显,字孔著,号慎庵,授任丘教谕,升沈、韩王府左长史。这张遗嘱的2/3,都是程显在详述自己的生平经历。他回忆自己是由外祖母帮忙抚养长大,“十五岁遣充生员”,刚参加工作时还拿不到全额工资,衣服也被偷了,大冬天的只能“俭以度日”……一直忙到年逾六十还在上班,任户部主事,总之古人的一生也过得实属不易。

遗嘱剩下的1/3,则在训诫子孙要“勤俭保族”。他提到,家族的荣耀与兴衰,皆系于家族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与共同努力。只有家族内部团结一致,才能共同面对未来的挑战与机遇。在持家之道上,他主张勤俭为本,反对奢侈浪费。最后他还“警告”后世子孙,如果不义不孝,神明是不会饶恕你们的。

至于留下什么遗产,这张遗嘱上只有最后一句话,“略存留田亩开于后”。但安徽省图书馆历史文献部馆员葛小禾说,那张“财产清单”并未被该馆收藏。

这份遗嘱里虽然查不到祁门程氏在明代的具体财富量级,却是研究明代士人家庭教育、家族伦理与家训文化的重要史料,反映出士族阶层通过家训维系家族凝聚力的传统方式。

祁门程氏以东晋新安太守程元潭为始祖,其第二十八世孙程澐起兵抗击黄巢,其子仲繁因功授检校户部尚书并迁居祁北善和里,成为善和程氏的始迁祖。

仲繁三子令洭奉母还居善和里,后分为程承津和程承海两大支派,其中仁山门最为兴盛。明代中叶,善和程氏以科举而入仕,其间,中举人者4人,进士5人,任三品以上的高官5人,程氏家族的声望与地位达到了顶峰。

程显的这份遗嘱,展现了家族对勤俭持家、和睦相处的重视。这些家训代代相传,也成为程氏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本集体创作的“家事”草稿本

安徽省图书馆收藏的珍贵古籍中,还有一本由程显的儿子程泰主撰的《竹岩公亲笔文集》。

程泰,字用元,号竹岩,景泰五年(1454)登孙贤榜进士,曾任职户部主事,官至河南左布政使。程泰是六都村第一个进士中榜的,其子程昂、程旦、程杲、程昌亦皆有所成就。

程泰后来卒于任。据《新安名族志》记载,程泰有《竹岩稿》传世。然而,程泰并无诗集刊刻流传,各类古籍目录中也鲜有记载,所以这一本《竹岩公亲笔文集》更显珍贵。

这本手稿本的创作时间集中在景泰四年至成化十三年(1453-1477),虽命名为“亲笔文集”,但并不是程泰一个人创作的,其中还收录了其家族成员的作品。

文集中既有诗文书信300余首,还有告示、榜文、赋役文书等,内容涵盖生活、政务、交游、祖德追思等。而且这本文集并未经过系统编排,且明显有多人笔迹,体现了家族共同参与创作的特点。

葛小禾说:“省图在抢救性修复过程中,也发现其封面由两部分组成,书芯有近20个锥眼,表明曾被多次装订,进一步验证了家族创作与整理的推论。”

有意思的是,这部文集开本很大,开本34.5厘米×29.5厘米,从古籍修复室拿出来时,由两块大木板夹着。书里除了有诗文、秋粮租单等,还有行李物件单、亲友赠礼单,另外,还单独夹了两张程氏家族的墓图。

其中一张“天顺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程行李具核”里记录着:大漆箱一个,小漆箱一个,竹笼一个,皮箱一个,铺陈两棍,袋包两个,食箩一幅,纱帽厘两个,果合一幅,红檀一条,簟两条……

另一张关于衣服的清单里则记下:黑绿绫直身一件、青毛负领一件、绿织金纱负领一件、葛布直身一件、手帕约二十个……满满当当一整叶,简直就是当年的时装控啊。

那张墓图更是有趣,寥寥几笔,背山面水,注明了山林、田亩和村庄位置,然后再标明历代祖坟大约都在什么位置,大概是为了方便后世子孙上山祭拜吧。

有学者推测,《竹岩公亲笔文集》是一部以程泰亲笔书写为主,由程氏家族共同参与的,包含创作与整理过程的初稿本。

所谓初稿本,上海图书馆陈先行先生认为,“初稿本是作者首次撰写的书稿,除极少有一气呵成不事修改者外,大都成草稿状态,信手写来,不拘法度,涂抺钩乙,随意为之,作者但求构思成文而已,至于文本之视觉效果则无暇顾及。因而阅览初稿本,即便作者是书法家,读者亦每有辨文识字不易之困难。”

但此初稿本在性质上又有别于普通意义上的初稿本。就目前统计来说,稿本中至少收录了三位祁门善和程氏家族成员的诗作,因为诗作笔迹各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程氏家族共同参与文学创作或整理的集体成果。

葛小禾感叹,这本罕见的明代士人家庭“集体创作”的初稿本,不仅兼具了文学与文献价值,也反映了士人日常生活的真实状态,更展现了祁门程氏的家族文化积累与传承。

一篇讨外甥孙的欠银揭文

善和程氏是簪缨世家、书香门第,鼎盛时六都村程氏家族牌坊林立,因此也有了“小小祁门县,大大六都村”的美谈。可惜目前只留存下三座牌坊,其中一个就是为程泰之子程昌所立的“宪伯坊”。

程泰的长子叫程昂,他有一位后代叫程允钰,在省图馆藏的徽州文书中,有一份程允钰讨外甥孙欠银的揭文,非常有意思。

程允钰,字又辉,善和程氏第二十七世孙,生于顺治十四年(1657),卒于雍正八年(1730)。他的姐姐与姐夫早年双双去世,留下二个幼子,程允钰念及手足之情,每年寄银回家抚养两位外甥。其后又回乡将两位外甥带到蒙邑的店中学做生意。雍正元年(1723),二甥俱亡,留下二子,长外甥孙廖汉采、二外甥孙廖金如,此二子借程允钰本银三十两,但其后赖账。此官书即为程允钰详述其事原委的揭文。

在这篇文书里,程允钰先是表明自己“于丁已年携资本来蒙邑北街开张酒店三十余载,未入公门”,清代时程氏后人已经去皖北的蒙城做生意开酒楼了,而且这位程氏子孙(该馆藏有程氏牵涉诉讼案件文书)奉公执法,一辈子没惹过官司;后面就是写自己对姐姐一家多好,详述其抚养、提携之恩,最后控诉外甥孙赖账不还,“恩将仇报,天理何存,人心安在?况身年迈且多病,朝不保暮,身若不预,陈下情告诉于亲友,倘有不测,后来恐吾难伸情。”

记者查了一下资料,如果按照主流购买力折算,雍正时期三十两白银约合今天人民币15000元左右。舅爷爷能在“年迈且多病”的情况下洋洋洒洒写那么一大篇揭文,确实是被这些不肖子孙气着了。

这篇文书既揭示了亲情与金钱冲突下的伦理困境,也是清代徽州民间法律意识与契约精神的真实写照。展现了家族内部复杂的人际关系与道德责任,具有社会史与情感史价值。

记者在翻阅这些文书时,发现阅读障碍并不大,因为很多文字更类似口语。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徽学研究中心主任周晓光也肯定了记者的感受,他说:“徽州文书档案大多产生于民间,是徽州民众在日常生活、商业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语言文字多为浅显的文言文,表述直白,所以今人阅读起来确实障碍不大。”

一本记录家族财富的抄契簿

清代的善和程氏家族虽不复有明代中叶的繁荣,但仍保持一定的财富水平,土地交易频繁,尤其在土地关系和财产文书中有所体现。

而省图馆藏的善和程氏抄契簿,就详细记录了这个家族产业积累的过程,也展现了徽州人对契约精神的高度重视。

据葛小禾介绍,该馆馆藏的善和程氏文书中,有4部册装文书,内容为善和程氏抄契簿。抄契簿,又称置产簿,是置产者购置产业过程的各种契约文书汇编。

这些册装文书以流水账的形式,详细抄录善和程氏家族名下历年购买的土地等财产契纸,以及其他对宗族或家庭具有重大作用的文书档案。它们反映了家族产业积累的方式、过程、数量、种类、价格和规模,跨越数代,以动态的形式揭示出置产者产业消长过程。

上文提到的那位程允钰,省图馆藏与其相关的徽州文书散件多达30件,可能因为做生意的缘故,既有官府文书,也有商业文书,还有社会关系文书、土地关系和财产文书、宗族文书。文书中,以土地关系和财产文书数量最多,主要为土地典卖、租佃、退赎等契,这也是徽州文书中常见的几种涉及土地所有权变动关系的内容。

由此也可推断,在清代,善和程氏家族虽不似明代中叶繁盛,家族中为官者也较少,但也算家财富裕,田产丰富,还有生意往来,族人大部分也是衣食无忧。而这些契约,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活动的真实面貌,也为我们研究徽州地区家族兴衰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在祁门善和程氏家族的抄契簿中,可以看到徽州人对契约精神的坚守。无论是家族内部的财产分配,还是与外部的商业往来,程氏家族都严格遵循契约原则,确保每一份契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这种对契约精神的传承,有效维护了家族的声誉和利益。

明清时期的徽州文书,体现出鲜明的法制化意识

周晓光教授说,徽州文书是延续时间最长的民间文献与文书档案。

据他介绍,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徽州民间文献与文书档案,是黄山市档案馆收藏的五代十国时期南唐保大三年(945)谕祭文抄件,原件年代最早的档案为黟县档案馆收藏的南宋嘉泰元年(1201)之家祭龙简。遗存至今的宋代徽州文书档案至少有30余件,其中较早的是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南宋嘉定八年祁门县吴拱卖山地契》。现存徽州元代契约文书,多为元代中后期的,数量至少在60件以上,其中最早的是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汪周孙的卖地契。

而类似祁门程氏几代传承的家族文书,在遗存的徽州文书档案中非常普遍。比如,《祁门十七都环砂程氏文书》有1380件,其时间跨度上起明代宣德四年(1429),下迄民国二十年(1931),长达502年。在此五百年中,环砂程氏一族的土地买卖、山场经营、诉讼官司、财产分割、交税纳赋以及社会活动等,均有记录。

“这样几代传承的家族文书,首先为宗族长时段变迁的研究提供了最原始的资料;其次为家族史研究提供了更为集中的系统信息;再次为家族史研究中具体问题的考察提供了互证资料。”

现存徽州文书档案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徽州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学界把徽州文书档案分为官方文书档案、土地关系和财产文书档案、赋役文书档案、诉讼文书档案、宗族文书档案、商业文书档案、社会关系文书档案、科举教育文书档案、文化艺术文书档案、会社文书档案等10个大类,近百小类。

“从这些内容丰富的文书档案中可以看出,明清时期的徽州乡村治理,已体现出鲜明的法制化意识。存世至今的近百万件徽州文书,是反映徽州人契约精神的‘硬’核凭证。”周晓光感叹,这些文书远超简单的收据借条,是功能完备的“民间法”文本,其内容之精密,近似现代合同:不仅有“恐后无凭,立此为照”的缔约意图,更有制度化的“中人”(见证人与担保人)角色,以及详尽的“罚则”(违约金条款)。文书档案中的家法族规更是在传统徽州社会中扮演着辅翼国法的重要角色,构成了传统秩序的合法性基石。记者 陶妍妍 王素英 通讯员 葛小禾 黄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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